紫金公安侦破一起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件 7人跨市转移倾倒垃圾牟利落网
○本报讯特约记者杨国栋黄从高通讯员黄梁近日,紫金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件,抓获涉案嫌疑人7名,成功斩断一条跨市转移倾倒垃圾的利益链条。
4月12日,紫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蓝塘镇布心村有人运输倾倒大量有害垃圾,破坏环境。接报后,蓝塘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现场控制嫌疑人肖×友(男,54岁)、肖×荣(男,46岁,两人均为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宋×杰(男,38岁,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人)等3人,扣押装满垃圾的货车3辆。经县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一个由刘×华(男,47岁,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人)纠集组成、从深圳市龙华区某垃圾中转站转运倾倒垃圾的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今年3月份,经济紧张的刘×华获知深圳市垃圾处理费用高昂的信息后,便动起了歪心思。他先找到龙华区一家垃圾中转站,承诺可以按每吨195元的价格帮助处理垃圾,谈妥后便开始联系运输车辆、寻找倾倒地点。经过辗转联系,刘×华找到肖×友、肖×荣、宋×杰进行运输,找到李×(男,37岁,惠州市惠城区人)、李×辉(男,39岁,紫金县蓝塘镇人)、冯×权(男,38岁,惠州市惠东县人)物色倾倒地点。
案发当日,在李×辉、冯×权、李×的指引下,肖×友、肖×荣、宋×杰分别驾驶装载了约25吨垃圾的货车到紫金县蓝塘镇布心村的山岭上准备倾倒,肖×友、肖×荣、宋×杰被当场抓获,李×辉、冯×权、李×趁乱逃走。民警经过艰苦追踪搜捕,辗转广州、惠州等地,陆续将刘×华、李×辉、冯×权、李×等4人抓获归案。
目前,刘×华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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