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哪有只涨不跌的道理
■王庆峰
近日,广州某小区业主联名发出一封“虚假交易撤销书”,原因是该小区5月成交一套房源,单价2.8万元/平方米,而小区平均成交价是4万元/平方米。业主们认为这一成交价把小区成交均价拉低了,会严重影响他们房子的价值,所以进行集体举报,并表示如不处理,将向国家税务机关进一步投诉。
这不由让人想起各地曾发生的“房闹”事件,每逢楼市价格调整,就有业主跳出来要求降价楼盘“补差价”或“退房”。但问题是,房价哪里有只涨不跌的道理呢?房价大涨时,也没见谁把增值收益吐出来呀。“楼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不是一句空话,谁也不能保证楼市只涨不跌,谁也不能用道德口号绑架市场。
具体到二手房,其市场价格随着市场波动而浮动,属于正常的市场规律。只要在法治和政策的框架内,人们就有低价卖出的自由。譬如有人做生意需要周转、家里着急用钱,房子卖出白菜价未尝不可。相反,总是想着联手控盘、抱团炒作、合伙涨价,才是不尊重市场规律、不遵守国家政策的表现。至于小区成交均价被拉低,业主们也不必太担心,如果对房子的实际价值有信心,将来有买家出的价格过低,卖家完全可以选择不出售。
道理如此简单,业主们不会不懂,但为什么还要发出这样一封信呢?根据业主们披露,这套房源实际成交价为4万元/平方米,中介与业主代表约定一次性付款支付方式,做低了此套房源网签真实成交价,同时帮助业主达到漏税目的。如此看来,这不止是买卖自由的问题,还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擦边球”嫌疑。假如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那就涉嫌故意做低价格偷税漏税,出卖人和买受人都无法逃脱税务追责。
透过此次事件,也给广州的楼市政策提了一个醒。最近一段时间,广州连续发布调控政策,其中,9区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提升至5年的“分区而治”,对二手房市场造成了较大杀伤力。一些未满5年的房源想要交易,税费将大幅增加。这降低了一些买家购置此类房源的热情,同时倒逼部分急售业主降价,个别人动起了歪脑筋,使用阴阳合同寻求卖高做低的交易途径。对这类情况,相关部门要注意苗头,保持警惕。
房地产市场没有“只涨不跌”的定律,也不应该一直有“买房躺赚”的心理预期。无论是业主频繁调价、抱团涨价,还是故意卖高做低、逃避税费,以及高评低进、夸大贷款,都显示出二手房市场没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引导机制。一直以来,新房有备案指导价,二手房则完全由市场进行定价,没有参考标的,很容易造成大涨大跌现象。对此,不妨效仿一些地方推出的二手房参考价机制,不仅能更加合理地引导市场预期,也能有效堵住卖高做低、高评低进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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