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也瞒 该拘!

羊城晚报 2021-06-09 12:49

□阅尽

疫情当头,全社会行动。但紧要关头,仍有人出来添乱。广州市警方昨日通报几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例。其中家住番禺区大石街的祝某,因隐瞒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去过疫情高发区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消息传开,众人拍手称快,并力挺警方,说对这种行为,就该严惩!许多人还在网上表达愤怒之情:“都什么时候了,还要隐瞒?!”疫情中,对中招感染病毒的市民,人们均无冷落歧视,而是关爱同情有加,认为他们是不幸的。唯独这次,舆论截然相反,不但不予同情,反而纷纷斥其不是。

祝某原本也不幸,其5月末到荔湾区白鹤洞街探望父母,后来父母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祝某自己随后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于6月初两次去医院就诊,却未如实告知发病前14日的旅居史。直到6日被确诊隔离,其涉足番禺大石街诸多公共场所,导致该地区被封控管理。

假如祝某求医时能坦陈真相,既有助于尽早查明病情,也利于防疫管控,避免病毒传播。结果,只因其“一时糊涂”,不仅让大批市民受累,亦令当地疫情防控陷入被动。对此,许多人不解,感染了政府免费医治,为何要隐瞒呢?

由此想到抗疫中个体的责任与义务。不少人有些糊涂认识,总以为看病、检测等是私事,对戴口罩、隔离管控也有怨言,认为限制太多。殊不知,疫情面前,公民如实报告相关旅居接触史,自觉服从控疫法规和管理,不仅事关个体生命安危,也是公民的法定责任与义务。瞒报担责、造谣担责、冲卡担责,只要触犯法规,必受惩处,没有人情好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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