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要申请

增城日报 2021-04-28 10:57

本报讯(记者黄婧琪 通讯员闫眉宇)森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森林和其他林木只能合理采伐,凡采伐林木都必须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不准进行计划外采伐和无证采伐。但总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违规采伐林木,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区法院以案释法。

案例一:

未办采伐许可证

私自雇人采伐林木

在朋友的介绍下,阿强通过签订《林木转让协议书》的方式,购买了增城区某村山上的南洋楹和桉树。之后,阿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雇人砍伐了林木。经区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共砍伐南洋楹、桉树林木立木蓄积一百余立方米。后阿强自动到区森林公安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0年7月,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阿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例二:

已办采伐许可证

超出规定范围采伐

为了采伐自己承包山地的林木,阿壮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到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许可证上明确规定了可采伐林木的范围,但阿壮并未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砍伐桉树林木38.4亩。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阿壮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经营管理的或本人自有的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在案例一中,阿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在案例二中,阿壮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数量进行采伐,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

法官在此提醒,采伐林木需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且采伐不能违背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一时得利私自采伐,否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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