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十二号线烈士陵园站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民意 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最高补偿77150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张玉琴) 日前,越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发布《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烈士陵园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项目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其中,框架结构的住宅房屋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可补偿77150元/平方米。
货币补偿方案设有多种奖励补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项目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中,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为:框架结构房屋60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59000元/平方米。
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还同时设有货币补偿征收奖励、货币补偿搬迁时限奖励、货币补偿弃产补助、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因此,框架结构住宅房屋若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补偿77150元/平方米。
两个地方的复建房供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选择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或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在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及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所增加的公共分摊面积按每平方米3500元结算。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根据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房。同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
框架结构住宅房屋最高补偿77150元/平方米
货币补偿方案
框架结构房屋:600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房屋:59000元/平方米
货币补偿征收奖励
按照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
货币补偿搬迁时限奖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5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搬迁,按4000元/平方米计算;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搬迁,按2000元/平方米计算。
注:被征收人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货币补偿弃产补助
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弃产补助。
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给被征收人,住宅房屋以每月50元/平方米计算。
产权调换方案
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荔湾区悦江上品苑小区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
注:
1.增加的公共分摊面积按每平方米3500元结算。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先后顺序选房。
3.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
意见反馈渠道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24日止。在征求意见期内,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需提交意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下列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实施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可提交意见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89号首层,联系人:何奕君、陈淑春,联系电话:020-837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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