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办法 误工补偿按社平工资上浮最高70%
信息时报讯(记者 欧嘉福 通讯员 穗应宣) 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如何补偿现在有规范了!记者12日从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应急救援补偿工作,健全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机制,该局制定了《广州市应急救援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处置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据了解,《补偿办法》在全国属于首创,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补偿办法》规定,应急救援人员的误工补偿,以事发上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日标准为基数,救援队员每日误工补偿按此基数上浮30%~50%,救援队伍负责人(队长、副队长)及管理人员每日误工补偿按此基数上浮50%~70%。误工每日以8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日计算,4~8小时按1日计算。误餐、住宿和交通补偿,按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误餐费、差旅费标准支付。应急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此举弥补了补偿标准的政策空白。
市应急管理局介绍,近年来,广州在处置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时,多次调用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但在救援补偿方面,由于缺乏明确规定和指引,给应急救援工作带来一定影响。新形势下,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广州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救援补偿机制。
去年2月起,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应急救援队伍,了解补偿的做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救援队伍的诉求及意见建议;就补偿标准、程序及合法性等事宜与市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社管局等单位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形成《补偿办法》。《补偿办法》共十五条,包括制订依据、补偿对象等,并制作附表《广州市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补偿费用申请表》,便于全市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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