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疫苗接种点依据国家卫健委技术指南执行建议60岁以上人群接种疫苗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伍仞通讯员穗卫健宣、穗疾控)3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以下简称《指南》),对新冠病毒疫苗适用对象、特定人群接种建议等均有所变化。昨天,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就此采访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广州市内各疫苗接种点均将依据《指南》执行。市疾控专家表示,《指南》告诉了我们哪些人是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但是具体的人群接种安排要根据当地的部署分步实施。
60岁以上人群:建议接种
《指南》里在推荐免疫程序中将“18周岁及以上人群”列为新冠病毒疫苗的适用对象,并且明确指出,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部副部长张春焕表示,这是因为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60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岁~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阳转率相当。
患有慢性病人群,同样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指南》指出,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育龄期女性:不必因为接种影响备孕计划
对于育龄期女性来说,张春焕表示,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目前我们对相关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仅因为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终止妊娠等特别医学措施,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而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也不必仅仅因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也就是说,不需要因为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而影响自己的备孕计划。
至于哺乳期女性,假如本身是感染新冠病毒的高风险人群,如医务人员,《指南》建议接种疫苗。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及HIV感染者等均属于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指南》指出,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张春焕表示,目前来看新冠病毒感染后在6个月内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很罕见。如果曾经感染过新冠肺炎病毒,包括患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根据《指南》,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这是指同一种类不同企业产品之间的替代。比如,第一剂接种的是灭活疫苗,第二剂建议使用同样厂家的灭活疫苗,也可以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张春焕表示,近期广州市内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提供的均为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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