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置地广场门外未设坡道 残障人士叫苦要跨4个台阶市民称已反映近两年无结果,广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拟排查并改进

南方都市报 2021-03-24 16:36

[摘要]市民称已反映近两年无结果,广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拟排查并改进

面对一道道台阶,残障人士小方很无奈。

1月28日起,广州检察院、越秀检察院、南方都市报联合发起对“问题”无障碍设施的线索征集令。近日,市民小方向南都“记者帮”反映,对于乘坐轮椅出行的残障群体而言,常人轻而易举迈过的一级台阶,在他们眼中却是难以逾越的山丘。而在广州高德置地春广场东门外斑马线出入口,两端未设置缘石坡道,广场入口处两处台阶有10多厘米高,均未设无障碍通道,“我坐轮椅进来,需要跨过4个台阶,非常困难!”

残障人士:广场门口台阶“有障碍”,曾反映多次无下文

小方是进行性肌营养不良患者,平时出行需要使用电动轮椅。大约在2019年,他乘坐轮椅经过广州高德置地春广场东门口时发现,门口的斑马线两侧均未设置缘石坡道,门口另有两处10多厘米高的台阶,没有无障碍通道。“我坐轮椅进春广场,需要跨过4级台阶,没有旁人帮忙根本没法完成”,小方认为,这等于变相地将其拒之门外,“这对我们残障群体太不友好了!”

从2019年8月到2020年12月,小方先后多次通过拨打12345反映此事,也曾接到来自天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来电,称相关无障碍设施的管养单位是广州高德置地广场。但随后并无下文,小方反映的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

近年来,广州市无障碍出行环境逐步提升,2020年5月起施行的《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范围扩大至残疾人、老年人、伤病患者、孕妇和儿童等群体的出行、交流、生活各方面,内容更加详细,为推进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标准和保障。

在《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的第十条规定“(一)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轮椅坡道或者无障碍电梯等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的路口、出入口位置应当设置缘石坡道”。

现场走访:台阶10多厘米高,均缺无障碍通道

2月23日上午,南都记者陪同小方来到高德置地春广场东门外,在现场见到春广场门口的斑马线两端出入口均无缘石坡道,门口两处台阶也缺乏无障碍通道,如果残障人士从对面的夏广场进入春广场确实需要经过4道10多厘米的台阶。小方在面对这些台阶时,只能向其他路人求助,“能帮我推一下轮椅吗?”最终,小方在好心人帮助下才得以通过台阶,“这台阶有点高,我不敢自己过,有点危险。”

对于春广场门口缺乏无障碍通道,等红绿灯的白领吴小姐称,“平时经常路过,没有特别留意。”一对推婴儿车经过的夫妇将车子前轮抬高,让婴儿车通过,“我们还好一点,坐轮椅的人就更困难了,最好还是加个坡道!”

高德置地:将排查区域内无障碍设施,针对问题进行改进

南都记者走访高德置地广场发现,除了小方投诉的春广场门口缺乏无障碍通道,还有冬广场门口斑马线两端出入口也无缘石坡道,门口设有5级台阶,且没有无障碍坡道。高德置地广场西区C座旁斑马线的一端有缘石坡道,另一端没有缘石坡道。

广州高德置地广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已向上级反映相关情况,拟对高德置地广场区域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改进。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

视频:南都记者 叶晓文 实习生成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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