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楼市贷款 广州1.47亿元 305户
■广州中心城区一景(图文无关)。新华社发
针对近期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乱象有所抬头的问题,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对辖区银行机构从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全面自查。同时,广东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对此类行为提高警惕,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警惕“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新快报记者范昊怡
广东排查近8000亿元贷款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从授信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以及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
新快报记者从广东银保监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局辖内(不含深圳)银行机构已完成个人经营性贷款自查的银行网点共4501个,排查个人经营性贷款5678亿元、个人消费贷款2165亿元,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对此广东银保监局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广东银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从现场调查和银行自查的情况看,银行机构暴露出授信调查未充分了解客户财务状况、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购房等问题,反映了银行机构在信贷管理的制度和执行上还存在不足。
据悉,在已发现的违规行为中,有相当部分的贷款出现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包装”助推的身影,涉嫌违规的操作方式包括通过中介机构过桥垫资套取经营贷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经过转手多次后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首付款等。
挪用贷款一经发现将被提前收回
针对近期有“贷款中介”冒用银行名义,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以“利率低”“时限长”“放款快”等诱导购房者,推销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让贷款“曲线”流入楼市等行为,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关于防范“贷款中介”诱导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应专款专用。如果消费者挪用贷款,一旦银行业金融机构跟踪检查和监控发现,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消费者也将承担违约责任。
消费者通过“经营贷”“消费贷”等方式编造虚假材料套取资金购房,一旦最终无法清偿、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等情节严重的,消费者和“贷款中介”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费者也会因为其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造假等行为而被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登记在案,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信用评价基础,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当前有的“贷款中介”打着银行旗号,以低息为诱饵招摇撞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一些“贷款中介”非法套取个人信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其个人信息,有的“黑中介”甚至骗取消费者贷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东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如果有资金融通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对于真正的自住购房者和首套房而言,监管部门和各地政府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依然存在。消费者对于陌生来电、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套取贷款,推销“低息快捷”“免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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