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万元的特效药 “穗岁康”赔付37万元
新快报讯记者高镛舒通讯员李雯报道“非常好!现在的自费金额和之前我们自己预算的差不多,大大解决了经济方面的压力!”新快报记者2月1日获悉,首例接受天价药物治疗的“穗岁康”参保患儿日前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治疗,当天下午5时许,患儿家属L先生(化名)在收费处出院结账时,一站式完成了理赔结算,成功获近70%费用理赔,拿到最终账单时,他大大松了一口气。
在现场,L先生的账单显示总共需要支付551506.29元,其中,穗岁康II合规纳入费用为550101.77元,本次报销372471.24元,个人缴费178333.25元。医院结算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都是按"穗岁康"发布的比例报销,剩下的钱将直接原路返还到支付预付款的卡里。”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L先生这次是先垫付55万元,治疗后才办理赔。院方有关负责人解释道,患者之所以要先垫付,是因为之前医院出现过患者原本答应要用这类高价药物,结果医院采购回来,患者却说不用了,“这种药保存条件很严苛,患者不用等于买回来的药就废掉了。很多医院对这类昂贵药物的采购,都需要患者先垫钱,医院再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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