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拟在全区禁放烟花爆竹 第二次向市民征求意见

信息时报 2021-01-21 00:58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崔小远)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除该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花都区政府近日结合该区实际情况,拟增加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起草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花都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1月20日,记者了解到,经过第一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花都区政府再次深入研究,结合该区市民提出的意见,起草《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花都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意见稿》提出,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除该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本区全区管辖范围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本区管辖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本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白云机场周边村社(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亦被列入禁范区。其他区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和种类的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一、意见反馈联系部门及方式: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联系人:罗志君,联系电话:020-83166211。

二、征求意见时间

截至2021年1月26日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124444105@qq.com)或邮寄(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1号治安管理大队二中队,邮政编码:510800)形式反馈至花都区公安分局,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新闻推荐

荔湾区 校园改造优化资源 老牌名校智慧腾飞

在南海中学,广府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相得益彰。信息时报记者郭柯堂摄岭南先贤大型浮雕,颇具特色的半边亭,先进的智慧课室...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