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增城区不断健全优化民生保障制度,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补齐民生短板 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

增城日报 2021-01-08 10:09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十三五”时期,增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不断健全优化民生保障兜底制度,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保障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有了明显提高

2016年,增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40元,2020年,增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080元。“十三五”增城区的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较“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每人每月650元提高了66.15%。同时,增城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低收入居民价格临时补贴。

另外,2016年的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547元提高到2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840元;2020年,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又提高到每人每月2570元。

2018年,增城区按照广州市的要求,明确认定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政府供养人员、由政府在医疗机构收治的麻风病康复者为特困人员,进一步规范救助供养管理工作。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728元,而2016年的城镇“三无”人员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21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1460元。

同样,增城区给予了受助人员生活保障。2018年,增城区将建设增城区受助人员安置中心和区救助管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纳入区的民生十大实事。2020年,增城区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每人每月648元,未成年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每人每月756元。

老年人生活有了更好保障

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增城区加快推进区颐养院等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和社会化养老多元化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17年底,居住在区颐养院旧院区的老人搬进了新院区,区颐养院新院区于2018年正式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营。截至2020年,全区有养老床位6077张,实现了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43张。同时,增城区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水平和品牌效应。

2019年,增城区将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区的民生十大实事,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而且将区颐养院委托区中医医院运营管理,打造医养深度融合示范点。2020年,增城区大力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塘镇、荔城街、荔湖街、石滩镇、正果镇、派潭镇等6个镇街已完成建设。同时,增城区推进养老“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实现互助养老,截至目前共建立长者服务档案502份,招募志愿者1355名,联动商家和志愿组织55个,服务3338人次。

留守困境儿童有了更好保护

为打通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最后一公里”服务距离的限制,2020年,增城区将“建立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三级联动服务体系”纳入区的民生十大实事,建成了1个区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3个镇(街)儿童福利服务平台、345个村(居)儿童福利服务点的三级服务网络,实现了区、镇(街)、村(居)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包括生活保障、心理、监护等方面的多角度、全方位关爱服务,织密筑牢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

群众就业创业有了更多指引

“十三五”期间,增城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推动增城区就业创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46万人,较好地将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共举办现场招聘会150多场,提供空岗19多万个,进场人数16.3万多人次;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38万多人次,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9.7万人,累计转移就业率达91.2%,全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增城区共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0场,并积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工作。目前累计创业担保贷款认定59人,为广大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力促自主创业。低碳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1978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进驻企业429家,带动就业人数33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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