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法院加速推进湾区司法深度交流 努力促进粤港澳三地诉讼规则衔接

信息时报 2021-01-01 00:5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君) 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司法规则衔接机制,对于加速推进湾区深度合作及融合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020年是南沙自贸区法院挂牌成立五周年,回望过去,这家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法院,在促进粤港澳三地诉讼规则衔接上,做出了不懈努力和持续探索。

鉴规则:先行先试,持续创新探索

香港地区属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是其基本原则。2020年10月21日,南沙自贸区法院发布《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并首次适用该程序对一宗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决。该《指引》在进一步落实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同时,明确了类似案例辩论的申请程序、判断标准和适用效力,从而促进了其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原则的对接互鉴,增强内地司法的国际公信力。

事实上,这是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6年以来持续尝试与港澳诉讼规则衔接的多项探索之一。其中,2018年9月,该院出台《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借鉴香港属实申述规则,要求涉港商事案件当事人签署书面承诺书,向法庭确认提交的文件和陈述的内容属实,无虚构或隐瞒,并明确告知属实申述承诺的法律效果和责任,倡导诚信诉讼。目前该程序已在南沙自贸区法院审理的涉港案件中全面适用。

2019年12月,该院出台《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借鉴香港法“文件透露规则”,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在庭前自主进行证据开示,及时固定争议焦点,防止证据突袭。

拓渠道:深度参与,更多交流认同

规则要衔接,人更要广泛参与,三地司法才能从彼此陌生走向认同。

“没想到能够这么快解决纠纷,内地司法很有效率。”这是南沙自贸区法院的香港陪审员赖亚力2015年首次在内地参与案件庭审时的感受。澳门陪审员何健生旁听了该案的庭审并表示,港澳陪审员制度非常有利于消除港澳同胞对内地司法的陌生感和由此产生的误解偏见,增强其对内地司法制度的信心。

2014年11月25日,南沙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陪审员。此后又制定《港澳陪审员管理办法》,开发港澳陪审员电子管理系统,邀请港澳陪审员参与审理并主持调解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出口贸易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纠纷。

2016年6月29日,香港大学教授赵云受聘成为南沙自贸区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五年来,他多次参与南沙自贸区法院专家咨询会议,对涉港澳审判法律问题和青年法官调研工作进行学术指导,围绕审判实践难点进行交流研讨。

2017年3月29日,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业大律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聘任的特邀调解员首次在内地主持调解一宗涉港商事纠纷。仅仅用时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港澳青年学生同样有机会深度参与学习了解内地司法。南沙自贸区法院自2018年正式加入南沙“百企千人”实习计划,成为南沙区“港澳青年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的一员,现已接收4批来自港澳地区的青年学生,共23人到院开展实习。

建平台:沟通合作,促进优势互补

“Court!”随着庭审书记员一声宣布,香港模拟庭审正式开始。这是2018年12月16日,由南沙自贸区法院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澳三地模拟庭审活动现场。内地、香港、澳门的法官、律师依次上阵,针对同一个案例,分别依据内地和香港、澳门民事诉讼进行模拟庭审,高度还原粤港澳三地的真实庭审现场。

澳门初审法院梁祝丽法官表示,三地庭审在程序上有很大不同,三场庭审都令人印象深刻。三地法官和律师可以借此机会充分了解、相互促进、实现优势互补。尽管三地庭审程序规定有差异,但是追求公平公正、客观中立的价值理念是趋同的,可以追求最大公约数,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

此外,南沙自贸区法院还入驻了“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法院将安排法官在该集聚区的大湾区(广州)商事和公益诉讼审判中心驻点办公,助力打造集司法、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高水平法律综合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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