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法院破产审判助力南沙振戎“重生” 负债80亿企业今年收入逾7亿元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苏喜平 王君) 1000亩仓储用地、126个油罐,一辆辆油罐车进进出出,预计2020年收入7.3亿元。如今已改名为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的广州南沙振戎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振戎)一派繁忙,即将实现投产以来最好业绩。谁又能想到,就在一年多前,南沙振戎还面临总额高达80亿元的债务并被迫启动破产程序。就在今年12月11日,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南沙振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负债80亿 华南大型能源仓储基地陷入危机
南沙振戎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近9000万美元,占地65万平方米,仓储面积92万平方米,自有储油罐126个、专用码头泊位21个,在册资产曾高达13.7亿元。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石化能源仓储基地,南沙振戎拥有商务部成品油仓储特许经营许可证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燃料油期货备用交割油库等特殊生产资质,为整个华南地区的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能源支持与保障。
然而,自2018年开始,受行业周期性低谷和关联企业互保影响,南沙振戎出现严重债务危机。在债权人申请下,2019年3月8日,南沙法院立案受理南沙振戎破产清算案。“我们当时非常担心公司会停产,一旦停产,一百多个油罐设备可能面临报废,公司几百名员工都会受到影响!”回忆起一年多前的情形,公司财务负责人叶定飞感慨万千,“但是,从债权人申请破产到现在,公司生产一天也没有耽误。南沙法院破产审判程序的专业助力可以说功不可没。”
灵活变通 临时指定+竞争选任管理人
去年3月8日立案当天,该案的经办法官、南沙法院综合审判庭商事审判负责人孙皓便带着法官助理前往南沙振戎实地查看现场。据孙皓介绍,如果当时直接终止公司经营进行破产清算,分拆设备进行变卖,设备资产将大幅贬值,还会产生高额处置费,最终,无担保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将不足1.3%,公司不复存在,债权人利益也基本无法落实。
针对这种情况,南沙法院努力寻找更优路径。该企业规模大且具备完整的生产体系和较高的行业技术能力,最终,南沙法院选择了对该企业进行重整而非清算。按照惯例,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通常会以摇珠的方式随机选定破产管理人。但考虑到南沙振戎对于区位发展能源资源影响重大,案件标的大、案情复杂,南沙法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
然而,竞争选任时间长,无法保证管理人迅速接管企业。为此,南沙法院采用临时指定+竞争选任的方式,弥补了正式管理人选定之前的空档。经过意见征询、发布公告等一系列法定流程后,去年4月29日,南沙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竞争选任评审会,选任联合管理人,由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破产企业进行联合管理。
提高标准 公开招募优质投资人
选出了合适的管理人,还需要有合适的投资人。
在设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标准时,南沙法院结合南沙振戎所在行业的特点,从行业相关性、资金实力等方面高标准设定投资人条件,明确要求重整投资人在油气能源行业持续经营10年以上、且近3年曾入围“中国能源企业500强”,同时还要求重整投资人应具备危化品安全管理经验及管理团队,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具有危化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因为前期周密的工作安排,南沙振戎的市场价值在重整期间实现了保值,最终吸引到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愿意投资13亿元进行重整。
去年12月19日,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一次性顺利通过,从立案起到重整计划通过仅用时8个月左右,11.3亿元的担保债权、1.19亿元的普通债权得到清偿。根据重整计划,元亨能源公司将南沙振戎纳入其整体行业布局,实现元亨能源公司的大型石化仓储从租用变为自有,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利用南沙振戎生产资源发展保税燃料油和乙醇汽油业务,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实现产能优化升级。
今年12月10日,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请求终结破产程序。12月11日,法院裁定终结南沙振戎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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