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法院 “雷霆行动”扫黑除恶 确保“黑财清底”

增城日报 2020-12-30 00:55

本报讯 (记者黄婧琪 通讯员谢淑芬 黄煦婷)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任务抓好落实。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结涉黑案件外,区法院还全面开展“雷霆行动”,立足“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多举措并取,不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确保“黑财清底”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区法院共立案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55件,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53件,结案率为96.36%,其中,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判决总金额为9736.61万元,执行到位金额为9691.35万元,执行到位率为99.53%。

为更深入高效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区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由法院“一把手”任组长,对“雷霆行动”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雷霆行动”推进情况汇报,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涉黑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执行局成立“雷霆行动执行专班”,配齐配强专门执行力量,实行执行局局长负责制,抽调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和执行经验的执行骨干进入专班办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实行“一案一策”。

为建立“快移快立快执”通道,区法院对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坚持快速移送、快速立案、快速执行的原则,院内加强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立案庭之间的衔接,畅通案件流转程序,使案件快速进入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后,发挥执行局实行繁简分流制度的优势,由快速执行组与普通执行组联合执行,立案后立即交由快速执行组进行网络查控,若随案移送的财产及查询发现的资产需要变价处理的,则以最快的速度流转至普通执行组先行介入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为清晰地掌握涉黑恶财产刑案件执行的总体情况,区法院对该类案件进行雷霆编号,并建立台账管理,做到及时录入、汇总、更新数据,及时掌握案件的执行进度,及时将罚没款项上缴国库,确保涉黑恶财产刑案件高效执行。

区法院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合力深挖“黑恶”财产线索。一方面,“雷霆行动”执行专班在收到案件后,根据刑庭移送的案件按罪名、刑期、实缓刑、财产刑金额进行分类,深入了解刑事案情,细化涉案人员背景情况,查阅刑事案件卷宗,尽量找到被执行人或其家属联系方式,通过释法工作促使被执行人或其家属自行缴纳罚金。另一方面,区法院实行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同步推进,拓展财产线索查询渠道,线上用好网络查控,线下则通过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或前往监狱询问被执行人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涉黑恶财产线索挖掘工作。

区法院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商解决涉案资产在认定和处置上的疑难问题,为财产处置排除障碍;加强与国土、银行、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存款及股票、债券、保险、理财等较隐蔽的财产进行调查。同时,区法院灵活应用网格员制度以实地找人,通过走访被执行人的户籍地,听取当地居委、村委及相关知情人员介绍,以全面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财产情况,重点调查其房屋居住、分红或拆迁补偿等情况。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对84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区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及时采取查封、冻结、划拨、扣留、提取、罚款、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查控的财产彻底处置到位。尤其是根据总对总及市网络查控结果,根据确立的“账户余额100元以上都实施冻结”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的有财账户实行深度冻结,该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我院并前来缴纳罚金。对于不按法律规定履行报告财产等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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