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半省市拉开 第三批国采落地序幕
新快报讯记者梁瑜报道上个月24日,联采办公布了第三批国采的正式中选结果,并且说明,具体执行日期将另行公告。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接近一半的省市包括上海、北京、山西、江苏、辽宁、内蒙古、重庆、河北、黑龙江、青海、江西、湖北、云南、广东、福建15个省市已陆续发布了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为落地执行拉开了序幕。结合各省市的通知可以看到,多数省市基本会在9月完成挂网申报、配送关联,10月会完成供货前期的工作,11月可能会正式执行中选价格。部分地区已明确第三批国采中选结果的正式执行时间为11月1日。
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的挂网,不同省份之间的安排略有不同。有的省份规定未在广东省中选的其他中选企业也可以挂网;有的省份规定中选企业挂网后,其他同通用名药品暂停挂网;有的省份规定中选企业挂网后,其他未中选药品的挂网价格需降到全国最低价;有的省份规定已经挂网的中选企业无需再次挂网,有的省份规定已经挂网的中选企业需要再次挂网。
就北上广情况来看,9月4日,北京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北京地区中选药品集中申报挂网工作的通知》,最早提出要求在9月4日-9月11日完成挂网申报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在通知中提出,除了第三批国家集采北京地区中选品种及中选企业拟在北京销售的同药品通用名其他规格包装的产品可以挂网,第三批国家集采其他地区中选品种也可以在北京挂网,供医疗机构自行选购。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在9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自9月10日起,企业上报上海地区中选药品相关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在9月1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品种配送关系维护和备货的通知》表示,省平台将于近期启动第三批国家集采相关工作,要求相关企业做好品种信息、配送关系维护,以及做好备货工作。
国家医保局表示,截至目前,国家已组织开展三批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112个品种,均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药品范围有序扩大。此外,国家医保局还鼓励探索未过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还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参与的机构进一步增多,覆盖的主体进一步扩大,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采购。
行内人士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入常态化,集采扩充品类和采购主体这两大趋势特点需要关注:一是由最初的药品扩展到耗材,从化药延伸到中成药甚至植物制剂、生物制剂等,从一致性评价品种延展到未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二是采购主体由最初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到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参与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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