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健身房关店, 会员卡只转不退?律师:霸王条款

羊城晚报 2020-08-19 13:14

羊城晚报讯记者孙绮曼报道:疫情期间健身行业接近停摆,有些门店因此停业,消费者也受到波及。近日,羊城晚报记者接到广州张先生报料,他所办理会员的健身房在疫情中倒闭,健身房非但没有主动通知顾客,还不予退卡,只允许转卡或停卡。如果消费者选择转卡,则还需要缴纳500元的转卡费,停卡则需要收取每个月50元的停卡费。

健身房悄悄关停

去年7月,张先生在连锁健身机构“葳帝斯·英格伦健身俱乐部”的水善坊店花费1600元购买了一张健身两年卡。当时,为张先生办理会员的客户经理表示可以赠送两个月的健身时长,即实际健身时间是26个月。疫情期间,张先生致电健身房想了解健身房营业情况,被告知水善坊店门店将关停。

该健身房位于广州越秀区东山口的水善坊五楼,记者走访发现,原本的“水善坊·英格伦健身房”招牌上“英格伦”三个字被人为遮挡住了。记者在大众点评、百度地图等搜索时均显示该店已停业。

记者看到健身房中的器械、装修仍然和之前一样,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原本的“葳帝斯·英格伦健身俱乐部”因无力支付租金已退出,原健身房由水善坊接手。

“客户经理根本没有联系过我们,如果不是我打电话去问,我都不知道原来的健身房关停了。”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健身房自2月起关停,却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也拒绝给消费者退卡。

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葳帝斯·英格伦健身俱乐部”水善坊店隶属广州水尚房健身有限公司,该公司在7月7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消费者退卡无门

张先生称,在几位消费者一起维权后,客户经理表示可以转卡。

但当张先生提出停卡需求后,客户经理告知张先生健身房不予退卡,只能帮张先生升级为十店通用卡并延长160天的健身卡使用期。如果张先生想要将健身卡转让给他人,也必须缴纳500元的转卡费,如果停卡则需要缴纳每个月50元的停卡费。

张先生向记者展示的他与客户经理的聊天记录中,该客户经理对张先生的多条信息没有回复,张先生致电该客户经理也无应答。记者通过该客户经理朋友圈看到,该经理现正于“葳帝斯·英格伦健身俱乐部”广业店工作。随即,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广业店的电话,客户经理表示,新转入的会员可以继续在别的店里锻炼,会籍期限也已经顺延,但是无法办理退费。

除了张先生外,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不少消费者和张先生有一样的经历。许多投诉者留言表示,自己对疫情期间健身房关停的事一无所知,并且在提出退费申请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律师说法

单方面规定“不可退卡”

属于典型霸王条款

连锁健身房关店,健身卡只能转入其他门店却不能退,商家这种做法合理吗?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健身房关停终止经营,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健身服务,就是没有能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应该退款。如果健身房在合同中单方面规定了“不可退卡”,则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在法律上属于无效条款。

陈音江指出,不管是疫情原因,还是自身经营问题,企业出现关停或倒闭问题,都不能把消费者的预付款占为己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该及时对涉事商家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是受疫情影响或经营不善,可以按照相应的破产程序执行;但如果发现存在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其他问题,则很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犯罪,应依法移送给公安机关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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