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 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警示

增城日报 2020-07-15 15:55

本报讯(记者黄婧琪)夏季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目前增城区已进入晴热高温天气,为做好高温天气条件下化工企业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警示,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夏季天气炎热,受持续高温影响,各种可燃易燃危险化学品受热膨胀,管道、容器、连接法兰、阀门等部位持续承受高压,一旦因保养不善出现薄弱环节,容易导致物质泄漏引发事故。合成、聚合等化学反应属于放热反应,往往比较难降温、难控温,随着环境温度升高,超温风险显著增高。温度越高,反应越快,往往出现反应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部分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不佳,在高温影响下,可能发生剧烈的自聚、分解等化学反应,释放大量热量;或者由安全状态转变成易燃易爆危险状态,均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此外,高温天气还容易使人精神倦怠,注意力不集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行为多发。

那么,夏季应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措施呢?

一是危险化学品领用应与生产计划相匹配,严禁在生产车间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高温天气下应减少或避免进行易自燃、易挥发、闪点低的危险化学品和液化、压缩气体装卸作业,确需作业的,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是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保证通风良好,严格控制库房温湿度,严格按标准分区分类储存,适当控制库存数量,严禁相互禁忌的化工品混存混放。

三是苯乙烯、丙烯酸、氯乙烯、环氧乙烷、有机过氧化物等需控温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专用储罐或冷柜,确保温控系统有效运行。桶装的易燃液体、压缩气体钢瓶,应避免太阳直射。

四是合理控制危险化学品储罐储量,保证留足设计安全容量。储罐冷却喷淋、自动连锁应完好有效,超过规定温度时,应及时开启循环冷却或水喷淋降温。

五是加密设备设施、容器、管道、法兰、阀门等部位,特别是高温高压部位的巡检,加强检修维护保养,存在本质安全缺陷的,果断停止使用、安全处理,避免“带病运行”。

六是加强消防水、消防泡沫、消防泵等应急设施的维护,配足配齐适用的应急物资装备,推广应用工艺应急处置卡,根据高温天气特点,常态化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一线员工先期处置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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