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印发《临时借道经营》《临时疏导区》方案 七种情形允许商家(个体户)借道经营

增城日报 2020-07-15 15:51

本报讯 (记者何秋玲 通讯员赖俊霞 林秋武)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城管执法局日前相继印发了《广州市增城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工作方案》(下称《临时借道经营》)和《广州市增城区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工作方案》(下称《临时疏导区》),探索试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允许部分区域商家(个体户)临时借道经营,深化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建设和管理,找准“放”与“管”的平衡点,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提升市民消费信心,增强商家(个体户)经营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借道经营备案制度

《临时借道经营》明确,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和适度放开”“加强分类指导和共治共管”三项工作基本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以及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污染城市环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允许部分区域具备实施基本条件的商家(个体户,不包含流动摊贩)临时借道经营。具体包括以下七种情形:一是允许商场、超市临时借道经营;二是允许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临时借道经营;三是允许步行街、酒吧街临时借道经营;四是允许沿街商铺临时借道经营;五是允许餐饮店临时借道经营;六是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借道堆放派送包裹;七是其他可以允许借道经营的情形。

同时,借道经营时段要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商家类型、交通状况、居民作息等因素,对商家(个体户)实行分类分时段借道经营。对不影响交通和居民正常生活的商场、超市、步行街、酒吧街、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餐饮店等商家(个体户)可以适当延长夜间借道经营时间。其中,为确保公共安全,对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如地铁口、公交站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借道经营。

《临时借道经营》要求,要以审慎包容态度落实普惠政策,在商家(个体户)提出借道经营的申请后,由属地街(镇)进行登记备案,并根据区域特点与商家(个体户)实际,明确借道经营的区域、场所、路段、时段及相关要求。

区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借道经营”不等于“随意占道”,更不意味着城市公共区域暂停管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借道经营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坚决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现象。在放开“地摊经济”同时,城管执法部门将积极跟进服务,定期评估借道经营工作,采取相应措施,推动规范有序发展。

引导镇街设置流动商贩临时摆卖区

《临时疏导区》明确,临时疏导区应在不影响城乡环境、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民众生活的前提下进行设置,而且要考虑民众日常必需情况,将其作为周边配套商业网点的补充。

临时疏导区仅限于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同时,各经营摊主须向镇街提出摆卖申请,由镇街建立管理档案,并发放流动商贩临时摆卖标识牌。要按规定时间进出临时疏导区,不得提前进场和延迟离场,摆卖时必须挂标识牌上岗。经营过程中,要按指定项目品种经营,严禁摆售非法出版物和伪劣、禁售商品以及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要按规定地点范围摆放,不得擅自变更摆放地点和超出摆放范围,不得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

据了解,目前增城区已有9个临时摆卖疏导区,分别为荔城街地王广场临时疏导区、荔城街富力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永宁街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朱村街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石滩镇和兴市场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三江市场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中新镇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小楼镇约场临时商贩疏导区、派潭镇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在此基础上,目前各镇街正在谋划增设临时摆卖点,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届时将另行公布新增的临时疏导区具体信息,引导商贩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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