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强旅游风险防范意识及安全出游的倡议书

增城日报 2020-05-06 08:25

各位市民和游客朋友们:

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正值“五一”小长假,许多市民游客来增城区游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涉旅资讯类门户网站、微信、短视频等社交平台蓬勃兴起,公众外出旅行变得更加快捷、便利,自由行、自驾游越来越受到公众的青睐。一些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生态良好的区域,一经网络宣传,迅速成为“网红景点”“野景点”,引发多起“驴友”、自由行人员遇险被困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坚决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景区景点人员遇险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保障市民和游客安全出游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未开发景区景点多分布在自然保护区、林场、库区等偏远山区,无论是道路交通,还是服务设施、接待能力都无法满足公众需要,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擅自进入未开发景区景点探险、游玩,一旦遭遇山洪、泥石流、坍塌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景区景点,也不要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洞穴、山体、林地、河流、滩涂、沟渠、水库、水电站流域、公路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等区域开展游览、观光、徒步、攀爬、探险、野炊、露营等活动。公众要谨慎购买在线旅游产品,主动购买意外险,选择到正规的旅游景区游玩,避免盲目跟风追捧“网红景点”,确保旅行安全。

二、加强引导管理

登山、攀岩、露营、自驾、徒步、骑行等户外极限运动俱乐部、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切实强化行业自律,对参与户外极限运动的人群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公众不要到上述区域参与户外极限运动。

三、增强防范意识

针对当前快速增长的驴友团、微信组团等户外探险活动宣传广告,广大民众要增强公众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要把冒险当成探险,“珍爱生命,敬畏自然,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出行前务必关注目的地天气变化,加强风险评估,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未开发景区景点周边居民要守法经营,不得违规从事组团、导游等涉旅经营活动,禁止非法充当向导,带人进入未开发的“网红景点”“野景点”从事游览、探险、露营等活动。不具备资质、违规在未开发景区景点从事涉旅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被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重视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求助救援。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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