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读越秀公校 租房须满3年 越秀区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等系列文件

信息时报 2020-04-24 02:08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4月23日,越秀区教育局发布了《越秀区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承租人细则》)、《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的报名手续须知》《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须知》等系列文件。根据《承租人细则》,明年要读越秀区公办学校的,租房备案至少要满3年。

今年读仍然只需租一年

根据《承租人细则》,承租人子女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在今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也即今年靠租房在越秀区上学的只要租满一年就可以。

《承租人细则》还对明年的政策进行了预告知,明确:2021年申报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含本日)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已在该地址连续居住一年及以上(以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为准),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这就意味着,明年要在越秀区上公办学校的就要租满3年才可以。

租房上学的前提条件是,承租人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须为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

患传染性疾病未愈适龄儿童暂不招收

根据《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须知》,今年公办小学学位安排的政策和往年的基本一致。只是其中明确,患有传染性疾病未愈的适龄儿童暂不招收。适龄儿童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即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而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交医院证明及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对未经申请及批准,家长擅自推迟适龄儿童入学的,入学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此外,如果户籍与在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由监护人先到越秀区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的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温馨提示

●外区或外地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越秀区户籍但没有越秀区学籍)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可在5月7日统一办理。

●全市统一办理时间:2020年5月7日(星期四);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办理地点

越秀区少年宫大南校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南路仙湖街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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