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未进行旅客住宿登记 警方首开10万元反恐罚单

增城日报 2020-03-30 11:01

本报讯(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未依法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近日,增城区永宁街一酒店被增城警方依法罚款人民币1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人员各被罚款1000元。该处罚是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增城警方开出的首张10万元反恐罚单。

近期,增城警方对辖区内酒店、宾馆等行业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酒店内有一名男子刘某没有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即入住。经查,刘某酒后在朋友莫某的陪同下到该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因刘某当时没有携带身份证件,便借用莫某的身份证登记并开房,刘某仅办理来访登记。过程中,酒店值班员工邱某未对刘某来访身份进行仔细核实,未落实来访登记制度。

早在2019年9月22日,增城警方在检查中,就发现该酒店未依法落实住客身份实名登记,遂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酒店立即改正,并对相关违法人员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该酒店在公安机关下达整改通知后,仍然存在未依法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属拒不改正。近日,增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对企业法人代表和酒店员工邱某各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宾馆、酒店从业者务必要做好入住旅客的信息核查和如实登记,以免发生违法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市民群众在入住宾馆、酒店时,要积极配合,主动出示身份证登记。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明但急需入住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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