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弟弟借名买房,最后竟闹上公堂? 社区律师提醒借名买房风险大,建议签定协议保护自身权利

信息时报 2020-01-14 00:56

你有想过吗,借名买房,可能导致亲人反目、朋友成仇人。近期,海珠区海幢街杏坛社区法律顾问尹香桂接到了一起兄弟俩因借名买房反目成仇对簿公堂的案件。

向弟弟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据尹香桂律师介绍,早前,海幢街居民赵先生想借用弟弟的名字购买一套商品房,弟弟也表示同意。于是在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赵先生买了一套商品房,所有房款都由赵先生支付。近期,赵先生想出售该房产,于是希望弟弟协助办理出售手续。但出乎意料的是,弟弟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属于自己的,不同意出售。多次协商无果后,赵先生只能向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诉房屋的买卖合同中房屋所有者的签名是赵先生亲笔书写,涉诉房屋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物业费等均由赵先生支付,涉诉房屋的买卖合同、契税发票、还贷手续等也均由赵先生持有,且房屋交付后由原告赵先生装修并居住至今。综合上述因素,法院认为以上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据此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涉案房屋归赵先生所有。

律师提醒:借名买房风险大

尹香桂律师表示,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因为自己没有购房资格,便想尽办法,甚至不惜“借名买房”。只是,这样买来的房经常会因为闹矛盾、反悔、房贷纠纷等“搞出事来”。尹香桂律师提醒,借名买房存在以下风险: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者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微社区e家通记者 蔡晓素

律师点评

签订协议或保留单据,

可保护自身权利

借名买房协议的形式在现实中多种多样,目前我国实行的房屋限购政策使得“借名买房”行为盛行,但是法律风险也随之存在。因此,借名买房前为规避风险应注意: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购房者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另外,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也是一种很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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