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签订租赁合同,才能住得安心

信息时报 2019-10-17 01:12

在房价日益升高的今天,租房居住越发获得大众的认可。但租房过程中,因为租赁合同约定不明造成的纠纷也不断出现,例如:一、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因未清点、未登记清楚租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而引发后续争议;二、租赁合同未对房屋装饰装修事项进行明确约定,承租人若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对房屋造成损坏,双方可能就产生的维修费用如何分担等问题产生争议;三、租赁合同对房屋故障维修的内容约定不明,导致租赁双方在房屋实际使用过程中争议不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维修的义务,另有约定除外;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租赁物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若租赁合同未对房屋装饰装修、出租人维修义务等事项进行明确的情况下,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则需谨慎考虑,不应造成房屋损毁破坏;在出租人未承担相应维修责任时,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后再与出租人协商,而不能采取恶意损毁、破坏租赁房屋等对抗手段。

因此,越秀法院建议,在租房之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对房屋内的现有物品制作物品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且由租赁双方签名确认。

二、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方应详细询问出租方所禁止的行为,并在书面合同内予以明确约定。

三、房屋故障维修条款需明确。在租房时对房屋内设施的维修、房屋内物品的修缮等进行细致的约定。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签订得越是细致具体,在产生纠纷时权责分担的界限就越是明确清晰,在双方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情况下,能保障自身权益的理据也更是充分。

信息时报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徐娟 梁梓鹏 梁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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