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秋假期严查酒驾 零容忍!9“醉猫”以身试法被查处
民警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中秋假期期间,增城区交警部门加大酒驾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车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中秋三天假期,9人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
中秋假期,增城区交警部门对酒店、酒吧、KTV、休闲娱乐场所周边路段和乡镇路边餐馆、大排档及城乡结合部周边路段进行重点查处,并在餐馆向群众发放酒驾宣传单张,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定要牢记心中,即使在假期也切不可酒后驾车,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据交警介绍,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一次酒驾”即第一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二次酒驾”即第二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拘留10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酒驾营运”指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醉酒驾驶”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的处罚。“醉酒营运”指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重考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涉酒事故”指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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