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变质食品获刑

增城日报 2019-08-22 10:48

近日,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县首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介绍,联合检查组在谭某某经营的周里鸭批发部查获了腐烂变质猪肉799.76公斤、腊肠105.4公斤、腊肉27.15公斤,猪油214公斤,未经检疫猪肉115.2公斤。为逃避处罚,谭某某当即逃离都兰县诺木洪农场,经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于2018年12月1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洛溪新城派出所抓获归案。

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上述现场查获的猪肉、腊肠和腊肉等均不合格。

都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谭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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