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人发生纠纷需赔偿一人无家长在旁如何处理? 律师建议,可在居委或村委见证下协商解决
两未成年人打架一人联系不到家人
本月上旬,小王(化名)和小何(化名)同时在荔湾区桥中街河沙村一家网吧活动时发生口角,两人相约在河沙村江边打架,结果,小何在打架过程中轻微受伤。桥中派出所民警和桥中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立即赶往调解,桥中街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小王和小何均为未成年人,小王便联系了监护人前来参与调解,并在派出所和司法所的协调下表示愿意给予小何一定的赔偿。
就在小王愿意赔偿并签订补偿协议时,事情再一次陷入了僵局。小何自称是流浪儿童,今年才12岁,家人并不在身边,根据他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他的家人,派出所也无法找到其亲属。那么,小何能否自行与小王的监护人签订补偿协议呢?桥中街司法所邀请了荔湾区桥中街驻点社区法律顾问、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美琼从法律的角度提供解决方案。
律师:当事人12岁可独立签获赔协议
律师黄美琼表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由于小何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小何不能自行与小王的监护人签订补偿协议。但是本案小何的年龄为12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如果协议涉及的金额不大,建议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见证下签订协议。
微社区e家通记者 邓睆
法律解决方案
与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之间发生纠纷,那就需要其监护人出面处理,比如民事赔偿之类。上述案例中,当事人小何虽然没有家人在旁,又自称是流浪儿童,但他已经12岁了。根据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居委等组织的见证下,可以签订相关协议,让纠纷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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