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电费将逐步调整为一月一缴

广州日报 2019-08-02 04:1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耿旭静)据悉,为便于客户掌握每月用电情况,顺应广大用电客户需求,2019年8月起,广州市所有用电客户抄表、缴费周期将陆续调整为每月一次。居民阶梯电量的档次不变。每月21日零点起,将对未缴清电费的客户计收违约金。

缴费方式选择上,广州供电局建议市民优先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交电费,也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费。为便于市民及时获知电费、停电等信息,可以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订阅电费账单推送。也可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定制短信服务。

抄表、缴费周期调整日期

2019年8月1日开始,黄埔区(不含长洲街)、从化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9月1日开始,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10月1日开始,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含长洲街)、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所有用电客户的抄表、缴费周期由原来的两月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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