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游泳馆突然停业 会员盼退回会费律师表示商家违约应给消费者返还会费余款,并给予赔偿
[摘要]律师表示商家违约应给消费者返还会费余款,并给予赔偿
日前,南都记者接到市民张女士的报料,称今年3月份她在海珠区万胜广场一家婴儿游泳馆办理了30次的会员卡,结果7月21日当她带着孩子再次去时,却发现游泳馆已经关门了,而此前她并未接到任何通知。目前,张女士希望游泳馆方面能够退款处理。
卡内还剩24次,游泳馆已停业
涉事的婴儿游泳馆位于海珠区万胜广场二楼。22日上午,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场地大门紧闭,玻璃外墙上贴有薄膜。不过透过薄膜依稀可以看到里面还摆放着很多的设备,除了婴幼儿游泳池外,还有一些游乐软垫、玩具等。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住在长洲岛,过来这里游泳也算方便。今年3月份,她在爱儿乐婴儿游泳馆办理了一张会员卡,“25次送5次,共30次,980元,”刘女士说,此前她用了6次,最后一次来是在一个多月前,目前卡内还剩24次。而当她21日带一岁多的孩子过来时,才发现游泳馆已经关闭了。当初办会员卡时,游泳馆曾留下张女士的联系方式,每次游泳也是凭借手机号码确认。然而,这次关闭,张女士事前却完全没接到通知。“如果不是过来想游泳,都不知道游泳馆已经关闭了。”
对店方解决方案,消费者不认可
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万胜广场物业中心在现场张贴了告示,称与广州爱维乐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今年6月18日签订了《提前终止合同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双方一致同意自2019年7月1日终止原租赁合同。
而在告示旁边,则贴有一张名为《致所有会员家长的一封信》的告示,当中称爱儿乐店系2017年元月开业,自去年以来,出现严重亏损,并声称几个月以前就已经停止办理预收卡,店内无收入,决定在6月30日停止经营。依然在有效期内的会员可以到东圃或者新市的另外两家分店享受同等服务,或者可以持卡按金额换购家居日用品。该告示落款日期为6月19日,同时告示还附有一位沈经理的联系方式。
但张女士并不认可这几种方案,22日她致电沈经理,对方的答复依然是要么按照剩余次数更换婴儿产品,要么去到白云新市另一家游泳馆继续使用。“这两个方案我都不同意,我希望对方直接退款。”
目前,万胜广场的物业也派了工作人员在现场登记爱儿乐游泳馆的会员信息,但问及收集信息的用途,对方并未回答。
律师说法
商家违约应予赔偿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消费者与商家正常购卡进行消费的,可以打官司通过民事途径追讨余款。“购卡就等于签了合同,即便商家停止经营,双方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商家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或者单方要求变更为其他主体来履行合同义务,都是属于违约行为。商家不但要返还余款,给消费者造成其他损失的,也应当一并给予赔偿。”
南都讯 记者叶孜文 实习生邓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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