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台办法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每个孩子每年补助一千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豪、通讯员谢子亮报道:广州南沙区教育局日前正式发布《南沙区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生均定额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同时也对从教津贴标准和收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沙区有105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3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6所,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79%。为实现至2020年完成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0%以上、公办学位数占幼儿园总学位数5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30%以上的目标任务,《办法》明确了经申请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享有的政策保障。其中,南沙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生均定额补助为每年1000元,其中用于补助教职工津贴的比例不超过50%,其余用于补助设备设施费。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提出建立从教津贴制度,对发放园长和教师从教津贴标准也作出规定:凡在本区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教师每人每月400元、园长(含副园长、下同)每人每月500元;满三年的,教师每人每月500元、园长每人每月600元;满六年及以上的,教师每人每月600元、园长每人每月700元。
《办法》同时也明确了南沙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不高于1560元/月;市一级幼儿园不高于1200元/月;区一级幼儿园不高于900元/月;未评级幼儿园不高于660元/月;由政府统筹并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未达省一级幼儿园等级时,其保教费收费标准参照市一级幼儿园执行。保教费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学年以上)应保持稳定,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不得出现乱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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