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桥重建工程进度出现滞后 拆迁户52.3平方米房屋提出四套住房补偿要求

增城日报 2019-06-21 10:33

一栋拒绝折迁的楼房“卡住”东门桥重建工程建设进度。

规划建设东门桥是增城区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该工程2016年11月动工以来,各项施工建设全速推进。6月初,多位中山路的居民向记者反映,东门桥重建工程进度缓慢,周边车辆拥堵影响日常生活,盼望加快建设速度,方便周边居民出行。

作为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东门桥重建工程为何进度滞后?连日来,记者实地走访东门桥重建工程工地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受剩余一拆迁户征地拆迁滞后影响,导致东门桥与中山路的引桥工程无法施工,严重阻碍项目建设及桥梁建成通车,引来周边居民的一致吐槽。

一栋拒绝拆迁的楼房,“卡住”工程进度的“脖子”

6月4日上午,记者到东门桥重建工程施工现场,桥梁建设正在紧张推进,已经完成桥梁主体结构施工,目前正在进行桥梁的装饰工程施工和堤岸修复等工作,约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下称区公建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东桥路8号房屋迟迟没有达成拆迁协议,导致引桥工程无法实施,严重影响工程的推进。“按计划,4月底要完成所有房屋拆迁并交付施工场地,但截至6月中旬房屋的拆迁工作仍未完成。”

记者观察到,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施工方已经将东门桥西岸需拆迁的8栋房屋围蔽起来,荔城街已完成了7栋房屋的拆迁补偿及拆除工作,只剩下位于东门桥与中山路之间的引桥中间的东门桥8号的一栋4层高的房子矗立已围蔽工地内,显得尤为突兀。

东门桥8号楼房住着胡水华一家人,一儿一女已在外地就业。提及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胡水华对目前荔城街给出的两种补偿方案——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均不满意。他说:“货币补偿太低,房屋补偿地段为金马香颂居,相比现在老城区,属郊区。我的房子属于持有房产证的国有土地类型,应与挂绿湖水利工程拆迁一样,政府给予的补偿价格应该等价于周边小区楼盘市场价。”

胡水华要求房屋补偿——四套80平方米以上住房和四个车位。“一套房由我们两夫妻居住,两套房分别给一对儿女居住,第四套房则需要留给已移民在外的83岁叔叔落叶归根居住。这套房子的地是我爷爷购买下来,我叔叔放弃继承,我父亲建起来的,在1984年重新改建成现在这样。”荔城街道办事处不满足其要求,他就拒绝征拆。“持有房产证的房屋应受到法律保护,不应有楼龄限制,所有这些分歧应由法律来裁决。”

记者调查:52.3平方米房子要求补偿四套住房远超补偿标准

荔城街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为了保障东门桥重建工程(荔城段)用地范围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2014]38号)等法律法规和参照《增城市新城大道改造工程(荔城段)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该街制定《东门桥重建工程(荔城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成立拆拆工作小组开展拆迁安置工作。

据介绍,东门桥重建工程(荔城段)用地范围涉及拆迁产权共有17户,后经再次确认共18户,其中单位产权1户,个人产权17户。经沟通协调,至2019年3月,4户产权人选择货币补偿,均已收到补偿款;12户选择房屋安置,选定金马香颂居安置房屋15套,现走过户流程。

“东门桥拆迁户提出补偿价格按照周边楼盘的市场价格的要求,又或者要四套住房加四个车位,属于无理诉求。”该负责人向记者强调,该路段的房屋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比较残旧,即使按市场评估价估算,房屋市场价值远远达不到本地区房地产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我们曾多次与胡水华谈判协调,但他提出补偿标准太高了,其房屋共四层,测量面积共52.3平方米(含首层商业面积10.67平方米),其要求属于狮子开大口的天价赔偿。”该负责人对此感到非常无奈。“政府绝不会为1户拆迁户改变补偿标准,这对正常征收拆迁的群众是不公平的,若最后协商不成功,下一步我们将依照法律法规走法律程序。”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律师说法:拆迁户要求超出标准,不应当得到支持

记者:东门桥的拆迁户提出四套住房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呢?

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杨进: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14日发布《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针对该诉求,经了解,荔城街的征收补偿方案既保障了拆迁户原有房屋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拆迁户家庭实际生活所需及长远生计,已综合考虑了当地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能够给予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综合补偿已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拆迁户提出房屋补偿的4套住房及4个车位的综合价值补偿,已经明显高于荔城所在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不应当得到支持,否则对其他已配合征拆的拆迁户明显不公平。 因此,希望拆迁户能够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理性主张权利,配合政府民生工程建设。

记者:如果拆迁户一直抗拒与政府协商,双方僵持,可以采取怎样的有效措施解决呢?

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中,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都很重要。东门桥重建工程被列为增城区2016年民生十件实事之一,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如果拆迁户执意不肯征拆,《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也有明确规定,双方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可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发出搬迁催告。被征收人仍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边居民意见:希望拆迁户顾全大局,早日拆迁配合工程建设

6月9日,记者在中山路、相江路走访周边居民对东门桥重建项目建设意见,受访群众均表示,重建东门桥是一件民生实事,希望拆迁户能够顾全大局,早日拆迁配合项目建设,让东门桥早日建成通车。

在中山路经营眼镜店的王先生开店近30年,自从东门桥重建后一直盼望早日建成通车。“我居住增江碧桂园,如东门桥通车后估计上班通勤就几分钟,但人民桥目前交通压力非常大,从家到店至少需要花费半个小时以上。我非常盼望东门桥通车,分担人民桥交通压力。”

在中山路开杂货铺的张姨是本地人,她对东门桥有深厚的感情。“这是一座有着历史故事、历史文化的桥梁,必须要重建。加上目前城市发展速度很快,老城区车流、人流剧增,非常需要东门桥扩建通车,减轻周边交通拥堵压力。”

在相江路居住了70多年的郭叔说,针对剩下一户拆迁户阻碍工程进展问题,他建议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要让一户人影响几十万人的出行。他同时也强烈谴责这种只顾个人利益狮子开大口、完全不顾国家工程建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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