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意外碾死人 保险公司拒赔 因私家车载客导致危险程度增加且未告知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支持保险公司主张
新快报讯记者何生廷通讯员付斌陈梦芷报道开网约车可以挣钱,但在购买保险时要特别留意免责条款,否则出了事保险公司可以不赔。这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涉及网约车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网约车车主投保的商业三者险免于赔偿,由车主承担原告损失的赔偿责任。
2018年某天凌晨,广州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深入调查,发现有一人因骑摩托车撞击路中央绿化隔离带后人车分离倒在马路上,被途经的两辆车相继碾压死亡。
交警部门经过大量的调查与检测,最终认定死者负事故同等责任,碾压死者两辆车的司机共同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时,其中一辆车的车主马某正在从事网约车运营。
庭审中,该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马某是以家庭自用车性质进行投保,但事发时正从事网约车载客,且并未告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保险公司主张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赔合法有据,予以支持。法院最终判决马某承担15万元的赔偿责任。判决后,马某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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