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服刑人员可在监狱内在线“网购” ●每月可网购1次,每人每月消费限额最高800元 ●从化监狱首开此先河,下一步全省监狱将推广

新快报 2019-06-06 14:02

■狱内服刑人员通过购物终端机选择自己想要的商品。

■采写:新快报记者 吴晓娴

通讯员 尹华飞 阚淼

■摄影:新快报记者 孙毅

身处高墙的服刑人员也能“网购”啦!哪些商品最受欢迎?价格如何?如何防止高消费剁手?6月5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服刑人员个人购物电商化现场会获悉,今年1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选择从化监狱试点服刑人员购物电商化改革,从化监狱成为全国首个引入购物电商平台的监狱。下一步,广东监狱将正式在全省推广狱内购物电商平台。

约200种商品可供选购

从化监狱通过与社会电商合作,搭建狱内购物电商平台。新快报记者在从化监狱七监区看到,每一层楼均配置了购物终端机,服刑人员可以通过账号密码或指纹登录,进入购物界面,自由比较电商和商品的价格、品牌,选定后加入购物车,点击结算后提交订单,操作过程与普通网购相似。

在购物平台上,有68个类别共约200种商品可供服刑人员选购,包括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副食、香烟、礼品等。购物终端旁边还有冰箱供他们存储冷冻可乐、牛奶,瓶盖上清晰地标注着名字。从化监狱监狱长许珂告诉记者,与此前的线下购物相比,商品数量多了60%,更好地满足了服刑人员的狱内消费需求。

监区警察告诉记者,最受服刑人员欢迎的商品是牛奶、方便面、肉类、老干妈等副食品和香烟。记者见到,500毫升可乐每瓶售价2.5元,普通休闲鞋为每双39元,与市场价一致。

记者了解到,电商化改革自1-4月份在从化监狱试点以来,共生成服刑人员个人购物订单13000多份,完成商品采购超过40万件。

每月有1次网购机会

“以前我们要手动填写购物清单,交给警官打印出来,再给我们确认签名。现在直接在电脑上下单,流程少了很多。”服刑人员袁某告诉记者,以前从申购到拿到商品时间最久要等上一个月,现在最快几天就能拿到商品,方便许多。

在后台,订单以监区为单位自动生成,并由监狱批量下单给电商平台。数天后,订单上的商品就会如期配送到狱内服刑人员手中。

监狱设定每名服刑人员每个月有一次网购机会,每次在购物终端机上的申购时间为15分钟,为了提高申购效率,还为服刑人员准备了商品品类清单,让他们提前在清单上选定商品,有针对性地在平台上操作。

省监狱局局长李景言表示,购物电商化使服刑人员购物更便捷、价格更优惠,实现了购物各环节的过程留痕、价格监管和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打破了传统模式中人为定价、调价等弊端,最大限度地做到权力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有效节约警力,防止监狱警察因为采购被“围猎”,有助警队廉政。

引导服刑人员理智消费

在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如何引导服刑人员理智消费,杜绝网上“剁手”购物呢?

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管理规定显示,按照处遇级别,监狱对不同处遇级别的服刑人员月消费限额做出严格限制,如宽管级每月消费限额800元,普管级600元,考察级500元。

但从试点4个月的统计数据看到,有了电商平台后,服刑人员的月人均消费额近300元,与此前相比并没有明显增长。

监狱长许珂向记者解释,如果服刑人员在狱内有高额消费但附加财产刑尚未履行完毕,在申报减刑时,法院会视作其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财产刑判项而影响减刑裁定。为此,省监狱局借助此平台,对服刑人员个人钱款实行A、B、C、D四个账户精细化分账管理。

A账户是家属给的零花钱,购物时只能用于购买基本生活物品,其他的购物只能用B账户的劳动报酬所得,而B账户的劳动报酬有一定的比例每月固定转到D账户,用于支付财产刑或作为刑满释放的就业储备金,C账户为A账户中超过1万元的部分。

许珂介绍,每一次网购前,服刑人员需要先确认自己的账户情况,提高了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参加劳动改造的积极性,让他们对自食其力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平台上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属于中低档,严防高消费的出现。”许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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