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16年前杀害一女子 男子翻供称系职业杀手所为 ●自称怕“全家被杀”才帮朋友顶罪 ●公诉人则称其DNA与受害女子体内DNA相同,且测谎失败

新快报 2019-05-28 13:50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因涉嫌杀害一名女子,62岁的男子杨某华被指控故意杀人罪,日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人指控称,2003年12月底的一天,被告人杨某华在广州市白云区157医院后面山坡树林中,与被害人无名氏(女)发生关系后,用手扼压其颈部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杨某华用自制刀片工具割下被害人的头部、左眼、左手无名指,取走被害人戒指。

对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杨某华当庭翻供,称不是他杀的,凶手另有其人,是职业杀手孙某所为。公诉人讯问其为何翻供,杨某华说,他和孙某是朋友关系,2003年9月在理发店认识的,案发后,他把电话换了,之后再也没有联系了。随后公诉人讯问:“一直没有联系,为何16年后要帮他顶罪?”

对此,杨某华说,孙某曾跟他说,他杀了人,但不知道孙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我要是把他供出来,他就要杀我全家,他是职业杀手。”

杨某华在庭审上说,案发前,“孙某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说有一个女的,想让他帮介绍白一点、高大一点的男的,和她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后,那个女的就让我先走,我就走了。”

公诉人举证称,2013年杨某华因犯强奸罪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系强奸未遂。2013年之后,经过DNA比对,杨某华的DNA与被害人体内的DNA相同,2018年6月22日对杨某华进行网上追逃,6月29日将杨某华抓获,后被带回广州接受调查。

杨某华归案后,一开始拒不认罪,在测谎失败后,他表示要自首,供认了犯罪事实。

杨某华表示,他主动认这个罪名,将孙某告诉他的都说出来了。之所以承认是自己做的,是因为和家人联系不上,先把罪名顶过来,帮助公安机关抓住真正的凶手。

此案仍在审理当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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