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谋取暴利
涉案9人被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本报讯(记者丁山海通讯员崔杰锋)近日,番禺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虚开发票案,审查批捕了袁某某等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涉案疑犯通过注册或购买的方式控制上百家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大量虚开发票。仅初期查明的涉案11家空壳企业,在近两年内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达2600多份,价税金额高达1.2亿多元。该案是税收“营改增”改革后广州地区首个以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主且金额特别巨大的典型案件。
经查,主犯袁某某,从2016年开始招募、雇佣多人,成立公司,利用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工商、税务方面的漏洞等控制多家空壳公司,再以空壳公司的名义从税务机关申领大量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发票,以收取开票手续费的形式谋利。一份金额为10万元的发票收取的手续费就可达650—800元,如果按开票金额点数收取,则更加惊人。由于企业在向税局申领空白发票时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因此,该团伙的“开票生意”真可谓是无本暴利。
该团伙内部分工非常明确,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不仅有专职的领票员、开票员、还有负责保管空壳企业资料、对外联系受票业务和负责走账等的专门人员。另外,在该虚开发票的链条中,还产生了大量的“中间人”,作为中介在其中介绍、联系有需求的受票方,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让人叹息的是,在该涉案团伙成员中,不乏接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具有财会、税务背景的专业人员,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他们却蒙蔽了双眼,也正是投机取巧、利欲熏心的人性弱点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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