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违规或纳入信用记录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为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该局草拟了《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拟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对有一般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停车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停车场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限制、取消享受行业资金扶持或者补贴;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对有违规行为信息的机动车停放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车辆信息在停车场经营者中进行通报,加强其车辆停放行为监管;符合国家、省出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欧嘉福 刘俊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从5月23日起至6月1日止。
意见反馈途径
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jtj.gz.gov.cn),“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
电子邮箱:38180293@gz.gov.cn。
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调控处;邮编:5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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