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焦点 让人肉搜索在法律面前止步
■斯涵涵
据报道,5月21日,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林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从网上披露的视频来看,行人在穿越斑马线的时候,正在等红灯的白色奔驰车突然加速,撞向多名行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还没等到警方通报,肇事女司机的身份证照片、住址、保险信息等隐私就被“人肉”出来。
女司机个人信息一小时就被“扒光”,人肉搜索的迅猛让人不寒而栗。此事件中,女司机导致多人受伤,其应付何种法律责任将有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判定,受害人也可向其主张民事赔偿,女司机应该为其过失付出相应代价。但这不是网友可以对其任意“人肉”并公布其个人信息的理由。
依照法规,即使是犯罪分子也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也要根据其罪行的涉案金额、恶劣程度、对社会的危害大小等做出量刑裁定,而唯有司法机构才能行使该项法律公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背法律,肆意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有明确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视情节处以罚款、拘役乃至有期徒刑。在《网络安全法》和《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以后,“人肉搜索”行为本身不仅涉及网络侵权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若达到情节严重入刑标准,则可能产生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刑事责任。
现实中,“人肉”热点事件当事人信息并肆意传播成为部分网友的习惯,甚至有好事者会打电话、发短信去“骚扰”当事人,给当事人生活、工作带来困扰和压力。
人肉搜索层出不穷,凸显公民隐私权意识的淡薄。一些网友习惯于将网络作为发泄口,占据道德高地,无视法律规定,自封是伸张“正义”的“审判官”,对他人强行“私刑”,其实是触犯法规的网络暴力,也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对他人严重的伤害。加之现阶段存在追责机制不够完善、证据搜集难度较大等问题,使一部分人肉搜索发起人几无成本,有恃无恐。
网络世界非法外之地,理应受到来自法制、道德、社会、科技等多方面的多重规范。政府部门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适用,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于传谣者,限制其账号,对于披露他人信息于网上、演变成“人肉搜索”的首要分子,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给人肉搜索套上法治笼头,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广大网民也要深刻认识到肆意“人肉搜索”的危害,加强法制观念,提升网络文明,自觉拒绝、慎用人肉搜索,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守住网络言行的法律边界,让人肉搜索在法律面前止步。切勿自以为是,无视法规,任性而为,毕竟互联网海洋瞬息万变,公民信息安全关乎我们每一个人。这一刻你在为人肉搜索叫好,或许下一个被“扒光”的悲剧就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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