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获加建电梯许可 因低层反对无法开工 金沙社区居委会将继续组织双方协商,力图促成和解

南方日报 2019-05-24 09:09

加装电梯批前公示在进出唯一通道。刘珩摄

旧楼加装电梯难,近期再次成为焦点。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了一起典型案例: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乐善大街16号取得了加建电梯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但因为有低层业主反对,没法动工建设。

低层业主为什么反对?分歧能通过协商化解吗?记者进行了采访。

低层住户反对加建电梯工程暂停

乐善大街16号是一栋9层的楼梯住宅。2019年2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该楼业主颁发了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月,加建电梯工程准备施工时,该栋楼203户业主黄女士反对。黄女士表示,高层业主没有与她协商加建电梯一事,并要求她分摊电梯费用,所以不同意施工。

高层业主吴女士、梁女士则表示,加梯小组曾向203户业主征求加建电梯的意见,但203户业主没有明确表态同意或不同意。

5月21日,记者来到乐善大街16号,在该楼唯一的进出通道上看到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贴出的加建电梯工程批前公示,公示日期是今年1月4日至23日。公示内容显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的规定。

吴女士说,公示期间,没人提出反对意见,所以国土部门按规定在今年2月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3户业主表示,国土部门下发的《关于进行批前公示的函》明确,增设电梯要充分征求、听取该楼业主、四邻业主及利益关系人意见,但高层住户没有做到这一点。

目前,乐善大街16号加建电梯工程因低层住户反对、阻止,现处在暂停状态。

两次协商无果居委会将继续组织协商

4月初,203户业主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认为乐善大街16号加建电梯工程不符合《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要求撤销已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省自然资源厅受理了申请。预计6月有答复。

一份有多名业主签名的保证书显示,业主们向海珠区国土规划局保证:动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矛盾,经施工管理部门确认化解后方可复工。

记者了解到,由于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间未能就加建电梯工程达成一致意见,龙凤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及金沙社区居委会已经介入协调,召开了2次协调会。

203户业主认为,加建电梯后会影响房子的采光通风。其没有提出经济赔偿,但是有两点诉求:一是众业主共同处理好公用化粪池存在的问题;二是不承担加装电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可享有电梯的无偿使用权。

高层业主代表回复,愿意免去203户8年的电梯维保费用,但要缴纳电费,并同意清理化粪池,但要求在电梯井道开建后再清理化粪池。

对此,203户业主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问题,但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金沙社区居委会主任黄穗雄表示,居委会将继续组织双方协商,力图促成和解。

南方日报记者刘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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