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 停车场内违停拟记入信用档案

南方日报 2019-05-24 09:09

扫描二维码,查看意见如何反馈

南方日报讯(记者/郭苏莹余秋亮)23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征求意见。

上述两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车主及停车场经营者违规均将记入信用档案,鼓励错时停车;发展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住宅小区建立体停车位需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停车场经营者违规将公示

根据《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其中,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对于停车场经营者违规拟规定,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停车场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对有违规行为信息的机动车停放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其车辆信息在停车场经营者中进行通报,加强其车辆停放行为监管;符合国家、省出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此外,《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应当在配建停车位的显著位置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区分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具备条件的,可以对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加以区分。

鼓励停车位错时共享

如何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去年10月,《广州停车场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6米以下的室外立体车库,满足一些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免于报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简便。

此次,在《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所在停车场的车位总数在500个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及土建条件的,免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同时,在住宅小区利用共有部分安装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住宅小区已经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人,或者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人;未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两份征求意见稿均就解决停车难问题进行规定。根据《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向停车需求者提供长时固定或临时随机的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共享。

停车位错时共享的收费标准、利益分配、管理责任以及具体办法由停车需求者、停车场管理者、停车位权属人以及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四方协商确定。

新闻推荐

今日快评 临时泊位设立“断档期” 对付“僵尸车”的好办法

■耀琪为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时段交通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规定,于5月22日起在先烈中路、水荫路...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