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进食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纳入征信 广州交通部门表示,不文明乘车行为是否纳入个人征信暂不明确
信息时报讯 (记者孙小鹏 见习记者 刘俊) 5月15日,北京地铁“禁食”规定正式实施,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北京制订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包括逃费、占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大声播放视频音乐;二是相关治理措施,对不文明乘车行为劝阻制止不听的,地铁运营单位有权拒绝提供乘车服务,并报告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三是相关补救措施,因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行为人,可以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四是信息复核,自然人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的,可以向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申请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复核,北京市交通执法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做出处理。
那么,广州不文明乘车行为是否与个人征信挂钩?对此,广州地铁表示,广州地铁也有乘坐守则,但并未明确规定不准在列车上进食。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将修订现有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对于是否禁止在地铁上进食和将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个人征信尚不明确。
网友声音
支持
@是我失眠:没什么好争议的,南京地铁禁食禁水很多年了,环境很好。
@fhlur:有些人说不能纳入征信,可是不纳入征信,拿那些不讲素质的人怎么办?
中立
@二昕y-y:制定规则简单,怎么有效执行是关键。
反对
@苏温克艾:地铁吃东西叫个人信用?为什么把两个无关的东西扯在一起。
@布谷201602:不能搞一刀切全部记入不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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