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交警公布12名终生禁驾名单

增城日报 2019-05-16 11:00

本报讯 (记者黄丽萍)昨日,区公安交警向全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增城区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计12人(见下表)。

据了解,本次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的12人均为成年男性驾驶员,其中年龄最大为58岁,最小为23岁,从年龄分布上看,60、90后占多数。

终生禁驾意味着一名自然人从此被剥夺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被终生禁驾的人员,终生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是对驾驶员最严厉,也是最具有惩戒性质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名单,目的是警示教育驾驶人,要清醒认识酒后驾驶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同时,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犯罪人员,提醒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法律链接

终生禁驾的两种法定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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