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有什么特点? 村居干部占比最大 公安系统是“重灾区”
扫黑除恶进行时
羊城晚报讯 记者罗仕、通讯员穗纪宣报道:5月13日,广州市纪委监委举行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打伞破网”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情况。记者获悉,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2019年4月底,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38人,处分10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2人。其中,村居干部所占比重最大,公安系统是“重灾区”。
广州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有什么特点?对此,广州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刘凡表示,从干部级别来看,涉及厅级、处级、科级、其他人员等多个级别党员干部,其中村居干部73人,占30.67%,所占比重最大;从领域来看,有政法机关党员干部,也有交通、市场监管等审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还有村“两委”、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其中公安系统被查处72人(主要为基层民警),是当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重灾区;从案件类型来看,高度集中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利益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两类涉黑恶案件中,这两类涉黑恶案件分别占案件总量的22.68%和18.07%。
“此外,村书记等基层干部利用公职身份,组织、领导涉黑违法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约占广州市公安机关侦破涉黑团伙总量的四分之一。”刘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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