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上访求赔偿 人民调解化干戈

番禺日报 2019-05-14 11:08

小谷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本报讯(记者丁山海通讯员蔡兰妹吴坤容)近日,小谷围司法所联同街道安全办、劳保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意外伤害赔偿纠纷案。该案件可谓一波三折,伤者及其家属一开始不满意施工单位的赔偿金额,继而选择去省、市上访。小谷围司法所得知情况后,联合街道安全办和劳保中心主动介入调解该案件。经多方联动调解,业主方广东某某大学、施工方广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伤者刘某及其家属多次协商调解,这宗僵持了近一个月的案件最终和谐收场,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

维修体育馆意外受伤

今年3月19日,刘某在广东某某大学东校园体育馆维修工程现场工作期间意外从6米高的排栅摔下,导致头部损伤、颞骨骨折、鼻出血、腰椎骨折、肩胛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在其住院期间垫付医疗费2.7万元,刘某在自付约7000元治疗费后于2019年4月11日出院。回家后,刘某发觉身体仍未完全康复,不时出现耳鸣、左耳朵完全听不到声音、头晕,颞骨、左肩及腰椎疼痛等症状。为此,刘某要求广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分包工头对这次事故负责到底,支付治疗、康复以及后续的生活补偿,引发赔偿纠纷。

多方联动依法调解

一开始,伤者刘某及其家属提出40万的赔偿诉求,施工单位负责人周某表示无法接受该赔偿金额,并认为刘某是趁机讹诈,因为其已经出院,后期只要好好休养就能康复。刘某则认为自己身体伤势严重,没法走动,休养期间无法工作,理应赔偿40万。双方情绪激动,互相责骂。调解员见状立即将双方拉开谈话,防止矛盾激化。参与调解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安全办负责人围绕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结果约谈周某,劳保中心负责人针对工伤认定及赔偿标准问题与刘某及其家属释法解疑。司法所调解员讲解有关工伤赔偿的标准及法律规定,告知其要切实履行权利与义务,同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多次谈心依法疏导

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后,采取多次谈心、法律普及的方式依法疏导矛盾关键点,多次不厌其烦地分别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办负责人对周某讲述了安全施工的规定,指明在此次事件中,施工单位施工前没有对伤者刘某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属于违规操作,理应负赔偿责任。劳保中心负责人对伤者刘某进行思想疏导,指出赔偿要求的不合理性,并向伤者刘某及其家属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强调工伤赔偿金额是根据法定程序、法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后,按伤残等级比例计算的,并提醒他们按照刘某目前的伤势,就算进行工伤鉴定后也不可能达到40万赔偿金,希望他们能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经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轮番谈心和法律灌输,伤者刘某及其家属思想开始松动,降低赔偿金额至25万元,周某希望赔偿金额降至10万元。此时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虽仍有分歧,但都表现出想和解的态度。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跟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谈心,思想疏导。

温情关怀促进和解

在调解员的多次劝解和说法说理攻势下,刘某及其家属将赔偿金额降到15万,施工方负责人周某仍不同意,坚持10万的赔偿金额,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调解员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谈心谈话。刘某家属提出,出院时自己支付的7000元医疗费以及来回路费应由施工方报销,并要求周某将其支付的医疗费发票收据、住院证明材料全部归还给他们。周某表示,15万元赔偿金额已经包括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不同意再增加其他费用,且不会归还医疗费发票收据及住院证明材料并协助刘某报销医疗费用。双方当事人就此问题再次发生分歧。调解员立即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周某进行温情劝解。最终,周某同意归还刘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发票收据和住院证明的材料。

经过司法所、安全办、劳保中心多方联动、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广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刘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补助金、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所有费用合计人民币15万元,并于4月30日12点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刘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其他赔偿。纠纷最终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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