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车不坐车 竟然是运毒 增城区警方打掉一个利用网约车贩毒团伙
嫌疑人上车与网约车司机交谈一番后,便让司机空车离开。通讯员 供图
网约车、出租车是很多街坊出行的首选,不过,却有人利用这种便利的出行方式作掩护从事不法活动。记者昨日获悉,增城区警方经过3个多月的蹲点跟踪,打掉一个以“霞姐”为首的贩毒团伙,他们的运毒方式居然是利用网约车、出租车运毒。
记者黄丽萍 通讯员增公宣
侦查 约车送货不上人引嫌疑
2018年11月,增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研判线索时发现,多条线索均指向一名叫“霞姐”的女子。这个“霞姐”无犯罪前科,生活作息规律,表面看起来没有什么可疑。随着案件的调查,“霞姐”的嫌疑也逐渐上升,很多吸毒人员被抓后均指认毒品是从“霞姐”那里购买的。他们称“霞姐”货源稳定,“生意”一直很好,要想从她那里购买毒品必须是熟人介绍,也必须先付全款。
民警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发现这个“霞姐”从不亲自“取货”和“送货”。而“霞姐”身边有一个叫阿伟的男子,两人时常出双入对。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阿伟经常用APP约车,但奇怪的是,他从来不坐车,车资照付,司机空车离开。
频繁约车却不坐车,里面一定有古怪。专案组发现阿伟每隔一两天,便会与一名叫阿源的男子吃饭。会面结束后,阿伟会叫一辆网约车,上车与司机交谈一番后下车,随后司机便空车离开,前往惠州南昆山某温泉酒店,停留片刻后再返回增城。
专案组民警开展研判,确认了该贩毒团伙的架构。“霞姐”与阿伟是情侣关系,通常情况下由“霞姐”出资向上家阿源购买毒品,阿伟则担任取货和分发的工作,而他的送货人便是刘某、陈某、钟某等3名网约车、出租车司机。
收网 端掉横跨两市贩毒团伙
2月26日,“霞姐”突然联系了上家阿源,而阿伟也再次联系了网约车司机刘某。专案组推断,该团伙即将进行一次交易。当天20时40分许,民警在荔城街西城路一栋居民楼下,抓获涉嫌贩卖毒品人员阿伟(男,33岁,广州市增城区人),同时在该居民楼二楼抓获“霞姐”(蒙某,42岁,广西人),现场缴获毒品K粉50.03克。
民警乘胜追击,于当晚和次日在增城区抓获该团伙负责运送毒品的网约车司机刘某(男,30岁,广州市增城区人)、钟某(男,39岁,惠州市龙门县人)、陈某(男,32岁,广州市增城区人)以及“供货商”阿源(董某,男,30岁,广州市增城区人),并从阿源住处缴获毒品开心粉49.91克。随后,增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积极与惠州警方沟通合作,陆续抓获涉嫌吸贩毒嫌疑人19名,缴获毒品K粉、开心粉等共100克。
3名“送货”司机交代,他们是正常接单时遇到阿伟的。刚开始阿伟也就是普通用车的客户,接触几次后,便支付高于市场价的车资让他们帮忙带点“东西”到指定地点。据办案民警介绍,从增城到龙门的网约车费用约150元,除去公司扣除的一部分费用,司机收入约110元,而阿伟一般会支付200元给司机。在金钱面前,3名司机迅速败下阵来,乐得生意上门有钱收,对于帮忙带的“东西”明知道是毒品,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沦落成贩毒团伙的帮凶。目前,刘某、钟某、陈某已被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
走私贩运毒品难逃刑责
近年来,毒贩以高额车资为诱饵利用出租车、网约车运输毒品的案例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因此,守法是底线,街坊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
新闻推荐
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 定点康复机构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为满足增城区残疾人康复训练需求,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6部门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