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值得借鉴
北京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4月18日联合发表《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实施新建住宅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曾经让业主闹心的新买住宅没过两年就出现质量隐患、维权时遭遇开发商各种推诿等问题,有望根据《管理办法》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权益保障。很多网友和社区业主反映强烈,认为此举若顺利实施,将具有积极意义,值得借鉴推广。
记者接到一位居住在东怡新区的业主投诉,反映其名下位于东怡新区东景园地下车库严重漏水问题。记者前往现场查看发现,问题车位(有产权)上方出现漏水现象,渗漏的黑色污水对油漆有侵蚀性。业主告诉记者,当初他将情况报告给东怡新区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有关人员回复该情况属于开发商负责;业主遂联系开发商,结果开发商表示该楼已满20年楼龄,他们不负责维修。业主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车库污水管漏水到底该谁负责维修。还有另外一个新建社区的业主反映,其新购住宅的厨房墙角出现裂纹,此类质量问题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条款,现在申请物业维修基金也遇到许多麻烦。
记者随后与区住建局相关科室取得联系,咨询类似东怡新区东景园地下车库漏水等问题到底归谁负责的问题。科室负责人非常认真负责,并向记者做出反馈,称其已作调查了解,知悉漏水车位是因为该车位上方天花板开裂,该天花板上方是公共绿化地。局审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可按照应急程序申请物业维修基金,并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责成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申请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进行修复。
记者之后随访业主,该业主称,谢谢住建局的督促,问题正在解决。但他同时表示,类似的问题,如果像北京市目前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强制上保险,出现潜在缺陷或其他损失,就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样的模式真的值得推广。
从公开报道来看,屋顶渗漏、墙壁开裂乃至房屋坍塌等住宅质量问题在全国很多地方、甚至是知名房企开发的项目都出现过,轻则影响购房人的正常居住使用,重则影响到购房人的安全感、幸福感。即使在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购房人找开发商维权时往往也不会一帆风顺。一旦过了保修期,解决房屋质量问题更是难上加难。可以说购房人既承受着高房价之重又面临着质量之忧。
北京拟推出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有望消除购房人对房屋质量的忧虑。因为根据意见稿,新建住宅工程项目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即这种保险属于强制险,由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建筑物损坏履行相应赔偿义务,即出现质量问题由保险公司买单。同时,保险公司介入本身可以减少房屋质量问题。因为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减少业务风险,必然会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监督作用,这实际上有利于三方——对购房人来说,这种保险既能减少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后又能获得赔偿。对保险公司而言,新增加了一种业务和营利点。对开发商来说,虽然承担保险费,但也会从中受益。也就是说,新房强制上保险可以带来“一保多赢”,有望推动新建住宅质量整体“升级”。
记者采访番禺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官朝明了解到,区住建局一再要求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密切关注社区住宅质量动态情况,发现问题不拖延、不推诿,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与社区业委会和相关业主沟通,尽快解决问题,争创五星社区。官会长建议,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希望能够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强制上保险模式,以此避免可能的责任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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