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审涉外民商事总标的超300亿元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比高
■制图:廖木兴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席林林 朱志亮 刘洁珺报道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了解,此次《白皮书》旨在通过梳理过去十余年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一步妥善处理该类纠纷,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据统计,2008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共9051件,审结8674件,案件数量总体呈稳步上升趋势,每年收结比例大致均衡,呈良性循环态势。
广州法院所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纠纷类型多样,包括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几十种案由,涵盖了跨境生产、贸易、服务、投资、金融等多个领域;总标的额较大,单案差异明显。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总标的额累计超过300亿元,平均每案标的额约为403万元。
此外,从单案来看,案件争议标的额少则为几千元,多则接近2亿元;审判以判决方式结案为主,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比例较低;上诉发改率低,案件质效较好。73.22%的涉外民商事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上诉率为26.78%。
《白皮书》显示,2008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现六大特点:案由相对集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比高;涉及地域广泛,香港占比最多;案件分布不均,越秀、天河、番禺法院收案较多;部分当事人同时持有外国国籍和内地身份证,双重身份突出,涉港澳案件尤为明显;域外送达困难,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域外仲裁较少,跨境仲裁发展空间广阔等。
据介绍,广州法院积极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国首创港澳籍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制度,积极拓宽以港澳法为对象的法律查明途径,推行涉港澳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商会协调机制等,多措并举破解制约涉港澳民商事审判质效难题。
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告诉记者,广州法院将从探索构建“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建立类案参考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创建司法合作交流中心、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平台等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强审判机制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提升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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