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巴沙鱼6.4亿元被判13年并罚款
4月9日,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建安信实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福建安信)走私巴沙鱼一案进行审判,对福建安信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清关人员蒙某、张某龙、阮某瑞因帮助被告单位走私,也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在2017年国家海关总署开展的“4.12”打击冻水产品走私集中行动中,福州海关成功破获福建安信公司等走私巴沙鱼系列案,一举摧毁走私团伙5个,其中边境口岸通关团伙3个,抓获涉案人员38名,查证走私巴沙鱼柳等冻水产品4.1万吨,案值6.4亿元人民币,斩断了一条由越南经广西边境至全国多地市的冻水产品走私链条。时年该案已侦结并移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案经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3年以来,为经营巴沙鱼等冷冻品业务,福建安信公司分别在福州、北京、上海、成都、广州、郑州等地成立子公司或销售点,并先后入股越南万某公司、上海鱼某公司。
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带头与公司几位涉案高管商议,将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巴沙鱼等冷冻水产品,通过越南万某公司向越南雄某公司、越南某公司采购后发往中越边境,由涉案清关人员蒙某、张某龙、阮某瑞分别在广西爱店、水口、里火等边民互市口岸,组织边民将巴沙鱼等冷冻水产品以化整为零方式,采用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走私入境后,分别销往北京、上海、广州、福州、成都等地,形成了从境外组织货源到境内销售的完整走私链条。
此外,福建安信公司还从上海、天津等口岸通过一般贸易渠道采用伪造合同低价报关方式走私入境冷冻水产品。
至案发时止,福建安信公司共涉及走私冷冻水产品数量达4.1万吨、案值达6亿多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约1.07亿元。
海关部门还查明,涉案的福建安信公司是越南巴沙鱼协会中国指定合作商、中国巴沙鱼销售运营商,公司成立5年以来年销售额的增长幅度均超50%,年销售额突破3亿元,经营的巴沙鱼系列产品在重点区域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全国市场占有率超过40%。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福建安信公司、被告人陆某等人为逃避海关监管,以伪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或以伪造合同低价报关方式走私冷冻水产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清关人员蒙某、张某龙、阮某瑞在边境组织边民,帮助被告单位将货物伪报成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走私入境,以上涉案的被告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遂依法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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