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发布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十年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9051件
南都讯4月15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2008-2018)》。据白皮书披露,过去十余年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9051件,一审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总标的额累计达300多亿元人民币。在全部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以下统称涉外民商事案件)中,涉港案件占比近6成。
司法协助量大
广州法院多予以承认或支持
据介绍,此次白皮书的发布旨在通过梳理过去十余年广州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一步妥善处理该类纠纷,为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并总结成绩和经验,规划未来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推动广州涉外民商事审判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据白皮书披露,2008-2018年,广州中院受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包括申请承认离婚判决)的案件共241件,审结236件,已结案件全部予以承认;受理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法院民商事判决(包括申请认可离婚判决)案件共29件,审结27件,已结案件中认可24件、部分认可1件、不予认可2件;受理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法院委托送达案件共373件,委托调查取证案件共46件,其中为台湾地区协助送达案件共271件、协助调查取证案件共41件,均已全部协助执行完毕。
机制创新
全国首创涉“一带一路”合议庭
发布会上,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向金华介绍称,广州法院十多年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涉外审判专业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大胆开展涉港澳审判机制创新,以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
例如,广州中院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专门印发了相关实施意见,并于2017年10月11日在全国首创成立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专业合议庭。
积极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国首创港澳籍陪审员制度,截至目前,南沙法院聘任的9名港澳籍陪审员已参与审理或主持调解案件10余件,处理的案件涵盖涉港澳民商事纠纷、涉“一带一路”沿线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
为更好地解决涉港澳民商事纠纷,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先行先试,2016年在全国首创港澳籍调解员工作机制,选聘具有法律或商业背景的港澳籍教授、资深律师、行业专家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为应对涉外民商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公正审理,2014年广州中院在全国首设涉外专家委员会,从政府机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机构选聘在特殊行业领域具有较高权威、良好操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作为涉外专家委员会成员,请专家为特殊类型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提供专业咨询或参与案件陪审工作,借助专家智慧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把脉问诊”,让疑难案件有了专家智库,提高了司法裁判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分析
折射不同时期涉外经济热点,成区域经济“晴雨表”
据白皮书披露,2008-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在不同时期的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反映了不同阶段的涉外经济热点,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区域经济的晴雨表。
如2008年前后,中非小商品贸易活跃,中方的小商品经营者与来自非洲的买方因交易形式不规范(如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等)、未及时清结货款而产生了大量纠纷,多数为外籍买家拖欠中方货款。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等明显增多,实体经济领域的问题很快传导到诉讼领域。
2012-2014年期间,因此前国内金融机构利用外资处理大量金融不良资产,导致涉外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多发。
2015年之后,由于从金融机构融资较为困难,以民间借贷为主的借款合同纠纷大量发生,2015-2018年广州中院受理涉外民间借贷纠纷案共339件,同期占比27.03%。
本版采写/数据整理:南都记者吴笋林实习生周永金通讯员席林林朱志亮刘洁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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