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整治“散乱污”
本报讯(记者何洋通讯员何倩虹)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沙湾镇来穗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行动,承担起辖区民宅内“散乱污”场所排查摸底、复查工作。
沙湾来穗中心制定《沙湾镇民宅内“散乱污”场所排查摸底、复查工作方案》,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排查、复查工作任务的推进。按照工作方案,整个清理整治行动分为排查摸底、清理整治、查漏补缺和巩固成效共四个阶段。成立沙湾镇整治散乱污联席会议制度,来穗中心、河长办、经济办、环保所等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先由来穗中心承担对民宅内的“散乱污”场所分组包干摸查,再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各部门间每周进行数据交换,确保整治工作能够做到统筹部署、督办催办有序推进。
从3月27日起,沙湾镇来穗中心每天分上午、下午、晚上3个班次,对辖区内19个村居开展拉网无缝摸查,对发现属于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和属于《番禺区民宅使用用途环保负面清单》内生活服务型“散乱污”场所做到逐家登记、一栋一表、实清实报。第一阶段至4月2日止,沙湾镇来穗中心累计出动1018人次,排查出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165个,民宅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活服务业“散乱污”场344个,已全部形成详细台账,分批并交由镇“散乱污”清理整治小组办公室分类落实整治措施。
来穗中心一方面通过发放资料、张贴告示和微信推广等方式,广泛宣传“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为整改工作营造深厚的群众基础。一方面出租屋管理员针对一些思想较固执的经营者重点做工作,“面对面”、“一对一”讲道理,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引导工作,积极争取其理解和配合,缓和、平息了部分人员的抵触情绪。此外,通过与出租屋主签订《业主承诺书》,督促有关业主做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准备工作,引导民宅内从事生产加工的“散乱污”场所做好搬迁。
化龙镇
本报讯(记者黄东红通讯员许树添)3月27日,化龙镇环保中队与镇城管、建设办、国土所、供电所、化龙水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依法对镇内7处“散乱污”场所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建面积共3061平方米。
行动中,分别出动风焊2套、中钩机1台、中拖车1台、五座皮卡车2台等设备,行动组首先对潭山村农业大观园3家无牌无证养殖场及明经村金利大道旁1家无牌无证养殖场共4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共1825平方米。此外,化龙镇环保中队根据市民举报的3处无牌无证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整治。行动组分别对眉山村内某无牌无证展柜厂、明经村内某无牌无证泡沫厂、明经村内某无牌无证加工厂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违建面积共1236平方米。
据了解,上述被依法拆除的“散乱污”场所均为违法搭建的锌铁棚,相关人员在棚内进行加工生产,均存在粉尘、污水等大气污染问题。
大石街
本报讯(记者王汉文通讯员刘毅杰)3月27日,大石供销社、大石街再生资源办联合大石街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大山村和石北工业路周边的“散乱污”废品收购点开展清理整治行动。
根据前期排查,大石街再生资源办对1间持有牌照但未达到番禺区再生资源行业经营标准的废品回收点和7间无证废品收购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通过检查人员实地调查、警告、限期整改、复查确认整改落实情况阶段后,仍有2间收购点未按照限期整改时间落实整改。在当天的清理整治行动中,检查人员对未按照限期整改的2间回收点采取了停电、封表及拆除电表的措施;另外6间是设在出租屋内的无证废品收购存放点,检查时已关门,检查人员暂时无法采取停电等措施,下一步将继续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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