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医院25种药品降价五成
4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4月1日起,广州正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就是以“团购”的方式向药企购买明确数量的药品,以降低采购成本。值得关注的是,首批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使用中选药品的患者个人负担明显降低。与此同时,有关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规定亦同步实施。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以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用药总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医疗机构按照中选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带量购销合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据介绍,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共有25个品种,包括22个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3个原研药,其疗效都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中选药品的价格被压缩,如何确保质量和供应呢?市医保局表示,中选企业所在地的药监部门将加强对中选品种出厂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广州市药监部门也将加强对本地使用的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督检查。而供应方面,国家医保局已牵头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供应监测方案,密切监控中标产品供应及库存情况,针对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设置监测指标。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明确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同步于4月1日实施。根据规定,中选药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广州市医保支付标准,对非中选药品则需打折或以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杜颖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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